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,要贯彻落实“控制总量、优化结构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”的总要求,坚持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,以问题为导向,不断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,把质量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生命线,严格党员发展对象选拔标准和党员发展程序,把好发展党员“入口关”,稳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。
一是卡紧资格审核关。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对象资格审核制度,实行违法犯罪记录一票否决制度。基层党支部在确定发展对象前,通过谈话、走访等方式对其成熟度进行考察,未通过考察不得列为发展对象。考察合格的,由计生、派出所等相关部门配合,进行资格联审,无违法犯罪记录的,方可列为党员发展对象,资格联审不通过的,一律不能列为党员发展对象。
二是卡紧发展程序关。党委根据各基层支部具体情况,严格按照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》中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,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,预备党员接收、教育考察和转正等5个阶段、25个步骤,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“一对一”专题辅导,盯紧每个环节,确保发展党员过程中流程不简化、形式不变通,确保发展党员程序不出错。
三是卡紧政治纪律关。坚决杜绝“打招呼”、“走后门”等不正之风,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对象,注重对发展对象理想信念、宗旨意识、道德品行、工作表现、群众反映等方面的考察,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,坚决杜绝“带病发展”,绝不把不合格的发展对象吸收入党,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。
发展党员工作,是党内的一项常规工作,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各级党委应始终坚持“质量”第一的原则,严格卡紧资格审核关、发展程序关、政治纪律关,把好“入口关”,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,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,为基层党组织注入“新鲜血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