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至8月5日分别在上海白尔路389号(今太仓路127号)博文女校和望志路106号(今兴业路76号)李汉俊之兄李书城的家,以及浙江嘉兴南湖召开。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,通过了《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》,选举了中央局。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,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。中国共产党的诞生,标志着中国工人阶级开始由自在的阶级变为自为的阶级。从此,中国的革命面貌焕然一新。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,开辟了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事业的伟大航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