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员管理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,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。华州区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,以《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为遵循,认真研究解决全区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,不断增强全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。
一是明确党员管理任务,使党员有所“责”。建立党(工)委书记负总责、分管领导分工负责、各党建负责人“一岗双责”的党建工作模式,每年同基层支部签订目标责任书,基层党支部对党委负责,党小组对支部负责,党员对党小组负责,层层签订责任书,健全人人负责、层层负责、环环相扣、科学合理、行之有效的党建工作责任制。
二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,使党员有所“管”。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,制定下发了《党建工作四项制度》,即党建工作月轮流现场会制度、双周工作通报制度、责任追究制度及党建督导工作制度,对党员进行量化考核,年终进行考核评比,对不合格的党员进行相关的处治并对所在支部进行通报批评。
三、抓好党员思想教育,使党员有所“学”。制订切实可行的党员教育计划,组织开展主题鲜明、生动活泼的党员教育活动。通过党课、组织生活和党员活动日等途径对党员进行学习教育。区委每月制定理论学习篇目,不定期发放学习参考资料,每年为党员干部推荐购置党建报刊杂志,要求每名党员、干部有学习计划、学习笔记、学习资料,把学习理论与贯彻党中央和区委的精神相结合起来,达到学有所用,学有所思的目的。
四、抓好制度建设,使党员有所“制”。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每个党员行动的准则和依据。党的先进性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制度的先进性。华州区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途径和内容,区委组织部一方面遵循“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、改善结构、慎重发展”的方针,积极稳妥地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的工作;另一方面,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,制订了《基层党建目标考核细则》、《民主生活会制度》、《第一书记管理制度》等一系列党员管理制度,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,对那些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党员,特别是对党员队伍中的违法乱纪者,给予相应的组织处分,激励先进,鞭策后进,从而有效的保证了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和纯洁性。